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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普法工作方案
时间:2018-03-01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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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粤检发预字〔2016〕5号)文件精神、县普法办《2016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重点任务清单》《2018年惠东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努力构建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创新普法理念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为建设平安、法治惠东作出检察贡献。
    二、任务措施
    健全制度,充分发挥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加强普法成员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团支部成员、普法宣传工作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健全我院的法律宣传渠道,大力整合传统宣传途径和新媒体网络宣传手段,提高法律宣传效果,方便群众法律咨询,从而推进普法宣传活动。强化禁毒宣传,从社区、村(街道)、公共活动场所、学校等重点普法宣传场所进行全方位的宣传,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现身说法等丰富多样的形式,直观地让广大群众了解毒品的危害,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做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法律法规等宣传报道,通过检察官以案释法,选择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丰富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法律讲座、普法电影等活动,把法治文化元素渗透其中,寓教于乐,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学法的主动性。
    三、普法责任清单
    1. 办理移送的审查逮捕案件、不捕备案审查以及提前介入等案件时,注重以案释法,总结类案,剖析个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教育作用。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在予以纠正的同时,及时总结、归纳常见的违法行为,召开侦查监督工作联席会,与公安一线办案民警一起研讨,提高刑事案件侦查质量。
    责任部门:侦查监督科
    2. 对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以及二审上诉、抗诉等案件,注重以案释法,总结类案,剖析个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时开展释法说理,对旁听群众和诉讼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结合国际禁毒日宣传《刑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涉毒犯罪的认知。
    责任部门:公诉科
    3. 结合惠东县未成年人“十、百、千”工程,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建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办案区,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办案,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和感化挽救。
    责任部门: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4. 定期和监狱民警交流,解读派驻检察室监督工作职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规定,督促文明执法、科学执法,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通过巡视监区,告知服刑人员关于派驻检察室的监督工作职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规定及做法、在服刑期间再犯罪的处理方式及后果,教育服刑人员服从管理,积极改造。告知服刑人员服刑期间所享有的权利,如有控告申诉线索应及时通过投信或约见检察官反映情况,也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刑事执行检察科
    5. 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民行专项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责。在调查询问、公布案件处理结果以及公益诉讼庭审活动等办案环节就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及时向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部门:民事行政检察科
    6. 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结合来访接待工作开展释法说理。负责检察长接待日组织协调,利用检察长接待日向群众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协调律师参与释法说理、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调处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加大对刑事申诉立案复查案件公开审查力度,通过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形式强化以案释法、矛盾化解、促案息诉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托本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对典型的刑事申诉、国家司法救助、国家赔偿案件进行宣传,规范及时公开法律文书,提高群众对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认知。
    责任部门:控告申诉检察科
    7. 健全完善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集体学法1次。加强法治培训工作,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责任部门:政工科
    8. 充分运用本院门户网站、检察内网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宪法、法律法规。
    责任部门:办公室
    9. 健全和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制度,推进学法经常化。
    责任部门:行政装备科
    四、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公民法治意识的迫切需要。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为平安、法治惠东建设扛起检察担当。
    二要严格落实。各部门要按照普法工作主要任务要求,精心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履行社会普法责任,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优势,注重依托检察内网、“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普法活动;要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发挥典刑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院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指导机关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局性的普法工作,机关各部门应予以配合,合力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要对照普法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措施是否得力、普法责任是否落实、普法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各部门开展普法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要总结提高。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普法工作中的成果,梳理普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每季度初5日前向院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本部门普法工作信息,12月31日前向院办公室报送本部门2018年普法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