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8日在惠东县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伟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前行。
一年来,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等案件3833件,其中11个案例入选省、市级典型案例。全院获市级以上荣誉10项,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县级检察院”“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紧扣中心顾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
始终主动融入惠东发展大局,聚焦安全与发展、治罪与治理,努力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惠东建设。
全力抓办案、保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宁。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01件1837人,批捕752件1079人;受理审查起诉1241件1684人,起诉1074件1430人,受理审查捕、诉案件同比下降1.56%、14.59%。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引导侦查,精准认定及起诉涉恶案件4件12人,成功追捕漏犯4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及走私偷渡犯罪,起诉372件510人;提前介入涉境外电诈案,起诉跨境电诈人员63人;严厉打击通过境外加密平台、快递物流等手段交易、运输毒品等犯罪,始终保持“严”的震慑。
依法惩侵权、治乱象,护航市场秩序、企业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80件127人,其中起诉知识产权犯罪27件39人。聚焦涉国土违法犯罪,审查起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5件19人,并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用地审批、执法巡查及健全机制,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持续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依法监督纠正涉企“假官司”案件3件,为权益受到侵害的企业挽回损失约685万元。围绕依法经营、产权保护,为40余家企业开展普法讲座、风险提示等服务。深度融入反腐败斗争,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5件26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立足溯源头、强治理,共建生态家园、山海惠东。依法保障绿色发展,起诉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25件50人,办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针对履职中发现的生态保护、综合执法等领域管理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督促堵塞漏洞,助力源头治理。全链条办理海上非法捕捞系列案,通过侦查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多个部门协同履职,一体整治破坏海洋生态、危害海上生产安全等问题,助力稔平半岛开发建设。办理了涉及我县山区历史遗留问题的滥伐林木系列案,着力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化解林权纠纷,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公开宣告”等举措,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二、深化履职践初心,做实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群众“心上事”当作检察履职的“上心事”,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筑牢未成年人成长法治屏障。持续发挥县未保委办统筹作用,做实“六大保护”[1]协同发力,推动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9件99人,件数同比下降28.18%。针对强制报告制度[2]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份,移送纪委监委处理2人。深入推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归航工程”[3],着力构建“阵地、课程、文体”多元化法治教育模式,在稔山竹园小学建立法治文化长廊,联合政法委、平山街道打造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精心策划“开学第一课”“假前法治课”“暑期巡讲”等普法活动,结合篮球、足球、街舞等比赛开展普法57场次,受众超5万人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切实做到“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用心解决务工人员“烦薪事”,联合县公安局、人社局构建打击欠薪协作机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0件,支持起诉22件,涉及务工人员519人,挽回薪酬约639万元。“陈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全省打击治理欠薪典型案例。始终紧盯食品药品安全,聚焦社区团购卫生隐患、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件6人;针对职能部门未对有关犯罪人员作出从业禁止处罚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及时作出行政处罚,保障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心。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形成矛盾化解合力。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院领导包案制,办理群众信访439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35件。依法用足用好刑事政策,促成刑事和解42件。对因案致困群众及时施以援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发放救助金34万元,协同民政、人社、妇联等部门开展多元化综合帮扶,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三、加强监督提质效,维护公平正义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聚焦“四个着力”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741人,不起诉180人。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1件;监督立案28件、撤案6件;纠正漏捕漏诉2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件,获改判3件。深入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罚执行违法线索132条,就未成年人监室管理、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执行、财产刑执行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25件。对一宗提请撤销缓刑案件提出“不同意收监执行”意见,获法院裁定支持,全面维护司法公正。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5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并均获采纳。重点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针对利用虚假诉讼逃避债务、骗取执行款项等行为,办理监督案件3件,推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4人;在全市率先联合其他政法部门制定“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提升系统治理合力。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难”的关切,以小额诉讼为切入口,审查民事终结本次执行案件114件,通过检察建议、工作会商等方式,推动恢复执行333件,执行到位金额400余万元。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61件。主动作为治理执法乱象,从近四年我县496宗行政败诉和申请非诉执行案件中分析问题、原因,并针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聚焦溯源治理,督促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一体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对刑事不起诉案件加强“行刑衔接”,审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5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33份,回复采纳率100%,有力消除“不刑不罚”真空地带。
着力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办理国有财产、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7份,回复整改率100%。针对县内多家单位和个人欠缴海域使用金的情况,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厘清职责争议、协同履职,督促依法撤销4家用海主体海域使用权,对其他合法用海主体追缴海域使用金。针对部分镇街室外健身器材损坏、零部件缺失、超安全使用年限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健全常态化维护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严管厚爱筑忠诚,夯实检察根基
牢牢把握政治立检、人才兴检的鲜明导向,不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政治引领铸牢思想内核。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以市委巡察“政治体检”为契机,认真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16项,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实绩实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敏感案事件18件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筑牢意识形态阵地。扎实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党建引领百村共建等专项工作,办好为民实事13件,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多维培养强化履职本领。围绕提升核心素能,分层分类组织专题培训,邀请检察业务专家、法学教授授课,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压担子、传帮带、岗位练兵等方式促进成长。选派4名业务骨干参加西藏对口援助、县重点项目建设等实践锻炼,涌现了“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市优秀公诉人”等先进典型。
正风肃纪永葆廉洁本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一体推进“学查改”与持续转变作风相结合,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制定长效机制7项,推动“严”成常态,“廉”成习惯。刚性落实“三个规定”[4]“十个严禁”[5]等铁规禁令,全院主动记录、填报重大事项48件。加强检察权制约监督,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刑事申诉反向审视,倒逼规范司法、提升质量。
深化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听证、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0余人次,充分听取意见,彰显司法公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557人次。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原创检察信息41篇,其中被省级以上平台采用转发17篇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19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惠东检察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持续向好,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归因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热忱关心与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加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惠东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对接发展需求、推动犯罪治理、促进长效常治方面的举措还需完善、成效仍需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仍存在不均衡、不充分问题,监督的针对性、穿透力还有差距。三是队伍建设仍有短板,复合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从严治检强作风的力度需要持续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惠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以更强担当精准服务中心大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紧贴“发展需求”和“治理需求”,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惠东、法治惠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是提升监督质效,以更实举措用心增进人民福祉。进一步强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持续聚焦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强化对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做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是从严管党治检,以更高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抓实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培养,通过业务培训、实战竞赛、轮岗锻炼、理论调研等举措,着力提升队伍素能。抓实检察内部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奋进山海,笃行致远。新的一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在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中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惠东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说明及相关术语解释
[1]“六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2]强制报告制度: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3]“归航工程”:聚焦涉案问题青少年,重点针对存在多次违法犯罪、辍学、家庭监护缺失等情形,依法开展临界预防帮教。通过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或司法社工组成三人观护帮教小组,结合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监管等手段,实施“一对一”跟踪干预,并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提供就学、就业支持及家庭教育指导,最大限度降低再次违法犯罪风险,促进涉案问题青少年顺利回归校园、社会。
[4]“三个规定”: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插手干预司法、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如实记录报告。
[5]“十个严禁”:2022年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政法干警自觉遵守。内容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