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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3-05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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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27日在惠东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伟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1]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审查逮捕、起诉刑事犯罪2673件3517人,办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控告申诉等案件1283件,5宗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一、政治引领凝心铸魂,激励奋进更加有劲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及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9件。常态化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把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和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协调推进,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根基。结合“百村共建”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开展“检蕴山海”品牌创建,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我院在全市第一轮共建活动中获评优秀集体。

二、融入大局靶向服务,护航发展更加有为

坚持立足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平安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到首要位置,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20件1706人,同比增长18.5%和9.1%,审查起诉1453件1811人,同比增长12.3%和5.9%;批准逮捕993人,起诉156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牵头制定公检法涉黑恶案件管理机制,起诉涉恶犯罪3件13人,其中追加认定及追捕追诉涉恶犯罪4人。保持对涉毒、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起诉涉毒犯罪84件108人,起诉电诈相关犯罪77件99人,形成有力震慑。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14件203人,其中起诉知识产权犯罪21件28人,提前介入、依法办结了张某等三人通过投诉、举报等手段敲诈勒索多家民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涉企“挂案”清理,针对审判机关未及时解除涉企不动产查封措施情形发出检察建议,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起诉职务犯罪22件24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维护公益相统一,起诉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27件60人,办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件,追索生态赔偿金214万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项目质量问题、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等情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项目问题整改及基本农田恢复原状。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一起在外地捕猎穿山甲并销售至惠东的案件为契机,设立乌禽嶂穿山甲重要栖息地检察联络站,与环莲花山区域检察院及行政机关联签生态多样性保护机制,实现了跨县区线索相互移送,督促周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合力,提升生态检察水平。

积极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抓好“调研报告+检察建议”工作,围绕盗窃犯罪、吸贩“依托咪酯”等问题向县委呈送专题报告3份,对履职办案中发现的个税征管、社会治安、交通运输等领域管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件,督促堵塞漏洞,助力源头治理。深入开展醉驾、盗窃犯罪治理,通过设立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协作办公室,建立深汕、惠东、海丰跨区域协作机制等方式遏制轻微犯罪多发势头。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矛盾纠纷得到化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轻微案件,依法不批捕311人、不起诉132人,促进社会和谐。

三、践行初心司法惠民,检护民生更加有力

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聚焦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等犯罪,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6件16人,对权益受损的务工人员支持提起民事诉讼40件,协助追回欠薪1417万元。依法从严办理一起护工虐待老人案件,就办案中发现的家政、养老行业管理漏洞,通过检察建议、警示教育、会议座谈等方式推动行业治理。办理食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对聘请他人冒充淘宝客服、收集公民个人信息2.9万条用于出售的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支持。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机制,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受理控告、申诉139件,接待来访群众212批299人,领导班子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25件,通过上门走访、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措施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着力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向因案致困的26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8万元,积极帮助一外地户籍被害未成年人解决学籍问题及办理医保、低保,努力为民纾困解难。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107件146人。狠抓强制报告制度[2]落实,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移送纪委监委追责6人,联合政法委、纪委监委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并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督查,推动“六大保护”[3]更有力落实。积极开展问题青少年“归航工程”[4],督促家庭监护责任落实,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监督行政机关厘清娱乐性酒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监管职责,推动开展校园周边和电子烟经营场所联合执法,压降未成年人涉毒风险。

四、质效并举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更加有方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三个善于”[5]为指引,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以纠偏纠错为要点,深化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对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6件。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捕追诉66人,追诉漏罪6件。对违法取证、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等问题86件,针对多个社区矫正对象因吸食“依托咪酯”被撤销缓刑反映出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日常监管。审查提请、裁定收监执行案件25件,对未及时送监执行、违规留所服刑及财产刑执行不当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意见164份,深入推进公正司法。

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06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贷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助力强化税收征管。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2件,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或不行使职权行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行政、积极履职。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对被不起诉应受行政处罚的65人,移送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助力依法治县。

以解题促治为重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7件,充分发挥磋商、检察建议等督促履职作用,让公益损害案件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得以解决。开展人防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6],督促有关行政机关追缴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200万元,并对人防工程管护职责不清、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

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依靠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贯彻落实数字检察战略,运用大数据手段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筛选、整合、对碰,有效发现类案监督线索444条,办理个案、类案25件。其中,我院运用数据监督模型办理的“民事案件执行完毕后未解除不动产查封问题监督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五、严管厚爱锻造铁军,履职担当更加有能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找差距、补短板,增强队伍履职能力,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过硬检察队伍。

系统育才提升队伍素能。落实“教学练战”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检校合作,分门别类开展优秀公诉人、理论调研、数字检察等专项培养,通过案例研讨、论文点评和业务竞赛等方式,让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不断精进。全院获评市以上集体荣誉4项,个人荣誉6项,涌现了“全国突出个人”“全省业务尖子”等先进典型。

正风肃纪筑牢廉洁防线。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和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抓实检务督察、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干警网络言行。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7]、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全院共主动记录、填报相关事项108件。

自觉主动广泛接受监督。向省、市、县人大调研组汇报海洋检察、民事支持起诉及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38人次。启动检察听证员库建设,聘请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听证员27名。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67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530人次,推动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风尚,发布原创普法动漫、视频8件,原创作品《铠甲护卫队》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十佳短视频作品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求实创新、砥砺奋进,检察整体工作发展平稳有序,其中取得的点滴进步和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更加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惠东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新时代检察司法理念需不断更新,检察服务大局的履职思路和能力“从有到优”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从量到质”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还有距离,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从“一专”到“多能”仍需突破,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待强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坚实检察保障服务惠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立足办案依法保障和助推社会综合治理,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精准对接全县“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法治需求,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二是聚力增进民生福祉,以更大力度法律监督护司法公正。围绕就业、食药、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老妇幼等重点人群,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公益诉讼力度,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持续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对标忠诚干净担当,以更严要求自身建设铸检察铁军。以“三个善于”为目标,持续推进人才培养工程,激发专业人才、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动力和成才潜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纠治“四风”,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肃责任追究,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强化检察权行使的制约监督,以自我革命精神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在持续奋进中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为惠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说明及相关术语解释

 

[1]“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2]强制报告制度: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3]“六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4]问题青少年“归航工程”:聚焦涉案问题青少年,重点针对存在多次违法犯罪、辍学、家庭监护缺失等情形,依法开展临界预防帮教。通过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或司法社工组成三人观护帮教小组,结合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监管等手段,实施“一对一”跟踪干预,并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提供就学、就业支持及家庭教育指导,最大限度降低再次违法犯罪风险,促进涉案问题青少年顺利回归校园、社会。

[5]“三个善于”:指在办案中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最高检提出的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办案理念。

[6]人防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指惠州市检察机关就人民防空工程领域中存在的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未及时追缴、人防工程未有效管理维护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按照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费用。

[7]“三个规定”: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插手干预司法、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如实记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