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3日在惠东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伟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主线,持续更新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职能,各项工作在落实中稳进,在稳进中提升。
一、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重要职责使命,主动将检察工作与全县发展深度融合、同向而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年共审查逮捕、起诉刑事犯罪1916件2759人,办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控告申诉等案件1903件。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847件1323人,同比分别增长4.7%和8%,受理审查起诉1069件1436人,同比分别下降24.6%和15.8%;经审查,批准逮捕412件588人,起诉837件1067人。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部署,依靠监督立案、提前介入、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法治化手段助推重大风险矛盾化解。扎实开展“断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受理审查起诉涉“两卡”犯罪97件129人,妥善办结了“长者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追加涉案公司为被告单位,为挽回被害人损失、化解风险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审查起诉毒品犯罪14件60人,同步强化涉毒反洗钱工作,以涉嫌洗钱罪追加起诉2人,防止“洗白”非法所得。
护航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打击各类侵犯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受理审查起诉经济犯罪52件108人,其中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件18人。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1000万、骗取退税150余万的团伙犯罪案件,做好释法说理、认罪认罚等工作,全额挽回了国家损失。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少捕慎诉,不批捕5人,不起诉3人。
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依法不批捕731人,不起诉181人,对捕后可以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30人,诉前羁押率26.99%,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全面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9.15%,量刑建议采纳率99.18%,一审服判率94.6%,从源头上减少了上诉、申诉案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加强源头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养老保险、税务管理、客车租赁及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或社会风险,及时制发检察建议5件,助力补齐社会治理短板。
积极服务山海统筹发展。受理审查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0件12人,主动办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1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125吨,复绿林地94.6亩。在一起非法采矿案中,我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引导公安机关挖深挖透及追赃挽损,批捕了含出资人、技术员、销售中介及当地村民在内的8名嫌疑人,督促扣押了100多万元赃款及追逃相关人员,竭力将该案犯罪链条挖干打净,用法治力量厚植惠东绿色发展优势。
二、坚持司法为民,助力增进民生福祉
紧紧围绕“民之所盼”,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倾心回应群众诉求期盼。落实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制度,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待来访群众188人,受理控告、申诉135件,回复率100%。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向45名生活困难案件受害人发放救助金23.6万元。在一起被害人均为残疾人的招摇撞骗案中,我院主动走访,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3户残疾人家庭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民纾困解难。持续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办结追索欠薪、赡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10件,全部促成解决。
用心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起诉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31件154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90件113人,并协同政府各部门全力追赃挽损,共追回损失约1.82亿元,最大限度降低群众损失。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17件22人,对一起在凉茶中添加西药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全县凉茶行业警示教育会,规范行业行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全年起诉职务犯罪12件24人,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1655万元,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监督力度,助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推动成立“县未成年人综合法律保护委员会”,就未成年人领域社会治理问题提出意见举措,统筹推动各职能部门有效履职。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46件64人。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20人,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区服务站,与县关工委联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细则,常态化开展跟踪帮教,并结合案件办理对监护失职等“问题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7份。会同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机制,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5件,推动未成年人教辅工作者开展入职查询8599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6人。
三、深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全面监督。不断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的全流程监督,积极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撤案19件,纠正漏捕漏诉63人,追诉漏罪10件,对违法取证、使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问题案件225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6件,对县公安、法院、看守所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纠正386件;按照市检察院部署,对龙门县看守所开展异地巡回检察,刑事执行监督更加到位。
做强民事检察,维护群众权益。办理生效裁判监督13件、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75件,其中作出监督决定77件。强化内外协作,持续加大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办理案件10件。在办理某房产公司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中,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6人,查实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在指控犯罪的基础上,对该系列案分别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助力诚信社会建设。开展类案监督“回头看”,督促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收退流程及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法律权威。
做实行政检察,推动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86件,其中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土地执法、社会保险、治安处罚等领域的行政违法情形128件。积极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针对一起骗取养老保险金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情形,分别发出民事检察建议、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监督撤销涉案劳动仲裁,督促追回被骗领的社保金68.6万元和规范相关业务流程,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社会公益。受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78条,立案14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磋商函45份。对侵害个人信息、红色资源缺乏保护、国有土地长期闲置等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扎实开展“瓶装燃气安全监管”和“电动车充电安全监管”等专项监督,与县消防部门联签消防公共安全领域协作机制,针对联合走访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磋商函督促行政机关加大执法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护航安全生产。
四、夯实发展根基,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干警培训“第一课”,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政治轮训4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课宣讲、红色教育等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敏感案件、重要工作事项15件。深入开展“党建引领百村共建”工作,领办纠纷调解、公共资源保护等民生实事8件。面对突发疫情,派出检察干警700余人次全力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业务竞赛、理论研究、岗位练兵等培训形式,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全年共培训38期334人次。2022年,我院业务考评综合排名全市第一,“案-件比”稳居全市前列,办理的农民工追讨薪酬支持起诉案等3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一名干警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十佳公诉人提名奖”和“优秀公诉人”称号,11篇调研文章在市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获奖。着力抓好实践和轮岗培养,在党、团组织换届和重要工作中选拔使用年轻干警,拓展青年干警成长舞台。加强智慧检务和基础建设,启用机关党建活动中心,机关软硬件得到较大改善。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严从实开展“庸懒散拖”问题专项教育整治,推行“家访”制度,强化日常监督。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填报重大事项49件。以系统内外反面典型为鉴,狠抓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不断强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赠订检察日报,寄送未检工作白皮书、检察业务数据通报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强化案件信息公开,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及重要案件信息共1688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238次,提供互联网阅卷13人次。守正创新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4篇41幅普法漫画被国家级、省级平台采纳转发。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磨砺中前行,在拼搏中奋进,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我们深知,惠东检察工作每一步的跨越、每一项工作的进展,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惠东检察工作整体上仍处于强基础、提能力的阶段,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四大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均衡,服务大局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仍有差距。二是检察管理运行机制还需优化,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理念更新、能力升级不够,创新监督、矛盾化解等能力需加快提升,全面从严治检仍需继续加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深入研究,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依法能动履职,以更多的“检察产品”、更高质量的法律监督服务保障惠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此,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到检察履职中。始终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与惠东发展的脉搏同向同行、同频共振,围绕“3+5”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检察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化山水林田湖海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大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加强诉源治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为民理念,以更实举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放在首位、融入日常。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各类违法犯罪,协同监察机关等部门持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规范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紧盯食药安全、安全生产、人文环境等民生领域,持续做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矛盾化解、未成年人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大气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探索推动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检察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建设,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积极参与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把对“事”、对“人”监督相结合,加强民事诉讼类案监督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扎实做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在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更多领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四是抓牢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队伍专业化建设上狠下功夫,加强检察人才的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持续优化业务数据质效评价、检察人员考核等检察管理运行机制。驰而不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三个规定”等各项纪律禁令贯彻执行,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队伍。
蓝图绘就千般景,奋楫扬帆正当时。各位代表,在惠东奋进新征程的历史节点,我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贯彻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实干笃行,为惠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山海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