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回顾
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迈上新台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实现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有新成效
5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中来谋划,突出抓好服务保障实施“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参与平安创建、反腐倡廉、禁毒专项整治等工作。
(一)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推进平安惠东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5552件8328人,同比分别上升71.8%和66.3%[1],经审查批准逮捕4456件6380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986件7138人,同比分别上升65.9%和52%,经审查提起公诉4584件6336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45件705人。严厉打击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全身投入禁毒专项整治。办理毒品案件实施“绿色通道”工作制度,依法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711件2377人,起诉1630件2015人,其中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95件458人,追诉毒品漏罪76起、漏犯9人;注重对禁毒背后职务犯罪的查处,立案侦查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犯罪6人。到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派员每周到驻点村开展两次以上禁毒巡查,对挂点镇开展常态化禁毒督导工作,向驻点帮扶和督导的镇、村(社区)投入帮扶专项经费近100万元。
深入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好最高检《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做到对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努力为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创造条件。积极探索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代理家长”[2]工作制度,到县多所中小学校开设法制讲座32场次,近4万名学生受教育。
全面保障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主动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贯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注重在办案工作中强化证据意识和贯彻好平等保护理念,慎用拘留、逮捕措施,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共批准逮捕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70件97人,起诉57件81人,批准逮捕合同诈骗犯罪案件18件18人,起诉17件21人。如我院加大力度打击合同诈骗制鞋企业犯罪案件,对叶某某诈骗吉隆镇多间鞋厂货款并逃匿的涉嫌犯罪行为快捕快诉,涉案的叶某某经提起公诉后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
切实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三打两建”、“6+1”、“3+2”、“飓风2016”[3]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采伐国家保护植物、盗(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或转让农用地、制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85件142人,起诉91件165人,保障生态和食品安全。准确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批准逮捕8件39人,起诉6件34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受理强制医疗案件3件,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维护了社会稳定。
妥善解决群众诉求。运用法治方式,认真落实诉访分离和涉检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百日攻坚大会战”和“举报宣传周”等工作,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下访、联合接访、信访维稳工作例会等制度,加强释法说理,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提高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水平。共接待来访群众610批次,受理举报控告申诉482件次,其中,检察长接访32批79人,办结举报线索236件、国家赔偿3件、司法救助5件、举报奖励4件、刑事申诉案件16件,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6件106人,立案侦查人数同比上升92.7%,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700万元,查处科级干部18人。一是突出查办重点。把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办重点,深挖窝案串案。共立案侦查涉农、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9件60人。坚决打击在土地征收、资源开发、卫生执法、国家惠农补贴发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处了县园林局发生的贪污窝案以及铁涌、港口、安墩等乡镇原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贪污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二是铲除司法腐败。加强对执法领域线索的收集和研判,查处公安执法人员受贿、徇私枉法、玩忽职守、为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以及侵犯人权等职务犯罪13人,增强法律震慑力,维护司法公正。三是讲究办案效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我院从省纪委明查暗访所反映的职务犯罪线索入手,迅速查办了宝口镇原党委委员谢某某、国和村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翁某某侵吞扶贫款案,维护了基层稳定,得到县委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我院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到标本兼治。一是抓好个案预防。结合办案,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制度管理漏洞,共发出检察建议63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二是抓好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接受查询2174件次;认真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派员到乡镇和村(社区)讲解有关选举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工程建设专项预防,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三是抓好警示教育活动。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到机关单位及乡镇开设法治专题辅导课和进行预防宣传198场次,组织县直单位人员到我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学习25批次,共计6000余人。四是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新阵地建设。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完成了县城法治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在安墩镇粤赣湘边纵队纪念公园设立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传栏,在户外LED屏幕等新媒体广泛开展专项预防宣传,进一步丰富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领域和场所。
二、着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新作为
5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从强化诉讼监督入手,坚持法治理念,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入推进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对提请审查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严格把关,经审查不批准逮捕1062件1887人,不起诉111件140人,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504份,《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431份,《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1176份,《检察建议书》7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5份。办理立案监督[4]案件173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2件、撤案61件,对漏罪漏犯,依法予以追捕13人,追诉68人,追诉漏罪142起。
有效依托“两法衔接”促进依法行政。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检查督查、开展业务操作培训等方式,加快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确保严格执法。“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录入案件7312件,加强对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行政执法信息的审查。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共享平台,促进依法行政,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非法行医、制假售假、污染环境、土地非法买卖等案件78件96人,从而更好地保护民生。
继续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县法院刑事判决提起的抗诉案件,获市中级法院改判5件。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方式,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60次;积极实施量刑建议,向县法院提出书面量刑建议2098件,采纳率近90%,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不断拓展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诉讼案42件,审结40件,加大对审判机关执行方面的法律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1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行政违法检察监督[5]工作,对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违法进行严格审查,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执法档案管理等方面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4份,得到行政执法机关的采纳。
确保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到位。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常态化监督“减假暂”[6]。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等建议29件。落实日常巡视检察工作,向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154份,发出《预警超期羁押催办通知书》83份,连续5年实现检察环节零超期羁押,促进监管场所管理规范化。通过审查人员信息台帐、参与联合巡察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人权保障。
三、努力夯实法律监督基础,实现检察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进展
5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抓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放松,为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充分的保障。
注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纪律教育学习月等主题教育实践工作,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室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执行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开展不起诉案件复查、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物检查等专项活动,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高检院“十个严禁”、警车使用规定等制度的落实,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入全县“创文”、“创卫”工作,推动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坚持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共组织参加理论研讨、干部信息化应用能力等各类培训600多人次,促进了岗位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提拔使用了一批年轻干部,6名硕士研究生遴选为入额检察官,人员结构更为科学合理。在县政府的支持下,我院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检察辅助人员一批,有力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等矛盾。
实施科技强检。驻县看守所检察室“两网一线”[7]建设、信息化机房改造和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工作顺利完成,购置检察技术装备和侦查取证设备一批并投入使用,完成了阳光检务大厅建设。档案综合管理保持省特级的标准,建成了办公OA系统,实现全院公文网内流转、审批和监督。办公自动化水平、信息网络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检察事业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
四、大力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实现司法公信力有新提高
5年来,我院以深入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举措为契机,开拓创新,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启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案件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执行好《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落实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机制,加大了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逐项清查。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侦查讯问活动。司法警察严守执行职务规则,完成了送达、押解、看管等任务一批。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向县法院、公安局、律师管理机构等单位征求执法办案意见,促进了检察业务部门执法办案质量的提高。
加强工作机制创新。推动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试点设立侦查监督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对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进行探索,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有效地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着力发现案件线索,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开展督促履职、支持起诉等公益诉讼前置工作。
加强检察改革措施的落实。成立案件管理科,所有案件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分案,共接收案件8357件,卷宗22076册,制作电子卷宗4365卷,接受案件信息查询2513次,接待律师阅卷490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422条,法律文书1679份,重要案件信息49条。实行了人财物省级统管,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完成首批检察官入额选任工作,26名入额检察官进行了宪法宣誓。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检务公开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就案件管理、派驻镇(街)检察室、“两法衔接”以及禁毒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工商界人士等座谈16次,虚心听取意见。办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案件和事项4件,及时答复处理情况。
加强发挥互联网﹢效能。适应新媒体和互联网时代的要求,打造网上、掌上检察院。实现了律师阅卷网上预约和案件信息公开,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功能,开通新媒体“两微一端”[8]平台,检务微信公众平台“惠东检察”发布信息25期,检察工作信息、动态被《检察日报》等采用139篇。对涉检舆情和网民提问及时核查答复,搭建起与群众互动的桥梁,司法便民利民服务逐步完善。
各位代表,5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后有23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市检察院表彰,76人次和集体受到县表彰。团支部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授予“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我院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年终考评中连续多年位居前列,两次获得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所办结的王某刑事申诉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20个“优质案件”之一,检察干警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5年来的工作实践,进一步加深了全院干警对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认识,增强了对检察工作规律的把握,即要遵循“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以维护群众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从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司法惠民工作成效;始终坚持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促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检察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始终坚持深化改革,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助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回顾5年来的检察工作,我院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需要不断加强。二是诉讼监督的途径和渠道不够宽广,开拓创新意识和主动探索动力还不足。三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需要不断加大。四是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方式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办案效果还需要不断提升。五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及信息化应用能力不高,“科技强检”成效需要进一步发挥。对于这些问题,我院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今后一段时期检察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当前是我县经济加快发展和“十三五”规划实施时期,检察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院将继续朝着“建设现代开放、富裕和谐、活力生态的新惠东”这一工作目标,牢牢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依据,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县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此,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我县改革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十三五”时期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推进平安惠东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全县“社会治理十大行动”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盗抢骗拐、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注重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经济领域犯罪的分析研判,突出打击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犯罪,配合做好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网络诈骗、网络毒品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二是强化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工作意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强化对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监督。三是着力服务保障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严肃查办和预防城镇化改造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四是加强对生态环境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进一步抓好最高检“18条意见”[9]和省检察院“15条意见”[10]的落实。
二、围绕落实依法治县工作任务,努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正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我县的依法治县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着力提高社会治理及法治工作能力。一是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做到既严厉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又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案件,不断提升查办职务犯罪能力和水平,通过以点带面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预防工作实效,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二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结合,坚持监督与支持结合。突出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突出监督纠正裁判不公、罚不当罪等问题,突出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和挽救相结合,加快推进未检工作改革和各项办案制度的完善,先行先试创建罪犯财产刑执行监督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
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继续深入探索实施公益诉讼工作。
三、围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努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一是全面实施检察官员额制,科学配备岗位工作人员,充分调动检察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办案组织,落实好权力清单,确保司法责任制顺利运行。三是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四是统筹兼顾、加强协调沟通,落实好工资制度、职务序列等改革,继续深入配合推进地方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不断提高检务工作保障水平。五是协调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不断拓宽法律监督渠道。六是大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
四、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
坚持从严治检、素质强检、促进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大活动及时向县委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主题教育常态化机制,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检察工作人员牢记“四讲四有”,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意识、涵养道德品格。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参与业务竞赛,切实提高检察人员专业水平和实战能力。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坚持纪律规矩挺在前,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五是加强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加强同步录音录像、远程视频接访、出庭等装备建设。六是加强检察司法惠民建设。不断联系和服务群众,加大“阳光检务”工作力度,深化网上预约、网上受理、在线法律咨询等功能,加强网上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新的时期,我院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说明及相关术语解释
[1]工作报告中检察工作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11年12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同比时段为2006年12月26日至2011年9月30日。
[2]“代理家长”: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我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如遇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将邀请县关工委、工青妇、学校以及村(社区)组织中的合适成年人到场,以“代理家长”身份,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如:保障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受侵害;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安抚、帮助和教导;监督办案人员文明、理性办案等。
[3]“飓风2016”:是我省今年组织的重点打击突出刑事犯罪的行动,重点对涉毒、涉盗抢、涉电信网络诈骗以及涉金融领域犯罪等4类突出违法犯罪进行打击整治。
[4]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监督职能,对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具有重要的作用。既包括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也包括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以维护法律的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指检察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自身职责关乎国家法律的实施效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这在当前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6]“减假暂”:是对监狱(羁押场所)服刑人员实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统称。
[7]“两网一线”:是指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管信息联网、监控联网、驻所检察室检察信息分支网络线路。“两网一线”的投入使用,为检察机关自侦、监所等检察业务提供了坚实的信息化保障基础平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延伸,监所管理形式也有了新的突破。
[8]“两微一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9]最高检“18条意见”: 2016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强化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意见》中包括了“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等18条内容。
[10]省检察院“15条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部署,2016年5月24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包括了“进一步增强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等15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