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检务公开 > 工作报告
2016年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6-03-09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大号字

2015年,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平稳发展。

一、全力投入平安惠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主动融入平安惠东创建工作,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634件2572人,同比分别上升24.9%和33.3%,审结后批准逮捕1269件1848人,不捕359件719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399件2059人,同比分别上升35.8%和42.9%,审结后起诉1323件1913人,不起诉35件42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50件124人。

依法推进“3+2”专项打击行动。坚持对涉毒、涉黑恶和“两抢一盗”等犯罪的强力打击整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持续加大力度打击假冒食品药品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打击诈骗犯罪,保障经济发展创新。全年受理审查逮捕“3+2”案件1141件1720人,批准逮捕919件1285人;受理审查起诉939件1327人,起诉916件1259人。如依法起诉黑社会性质犯罪25人,电信诈骗、盗窃互联网支付宝资金及“网游”财物犯罪35人,专项打击效果明显。

依法开展禁毒整治。通过加强审查逮捕、起诉和禁毒督导,积极开展“无毒创建”活动,到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派员每周到驻点村开展两次以上禁毒巡查,对挂点镇开展常态化禁毒督导工作,切实服务全县禁毒工作大局,为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会议在我县的顺利召开作出了努力。办理毒品案件实施“绿色通道”工作制度,批准逮捕583件789人,同比分别上升47.8%和44.4%;起诉573件721人,同比分别上升68.5 %和77.1%,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6件76人;追诉毒品漏罪38起、漏犯6人,增强了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成效。

依法办理群众举报和控告申诉。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落实,健全信访处理机制,全面发挥检察监督制约、权利救济保障、社会矛盾化解等职能作用。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17批次;受理控告申诉51件次,举报线索48件;办结刑事申诉案件4件、国家赔偿1件、司法救助1件。完成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实现与上级检察院的远程视频联合接访。对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2件,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中移送漏罪,加强了法律监督。

依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做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统一。全年依法对无逮捕必要、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捕36件45人,不起诉17件17人;适用简易程序起诉495件,全部派员参与庭审;向县法院发出量刑建议667件,法院审结611件,572件被采纳,提高了诉讼效率。对轻微刑事案、非重大过失犯罪案,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的,促使刑事和解6件。

依法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依法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在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做到对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努力为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创造条件,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不捕10件21人,均变更为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办案过程中,发出《未成年人成年亲属/有关组织代表到场通知书》156份,邀请县关工委、村(社区)派员到场,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督促县看守所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实行分押分管,切实维护其教育、通信、会见及医疗等合法权益。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上级反腐败决策部署,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国土资源、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8件16人;立案侦查涉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职务犯罪案5件8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5人,追缴涉案款200余万元。反渎部门及时侦破了造成恶劣影响的铁涌镇卫生院董某某、梁某某伪造《出生医学证明》渎职犯罪案;反渎、反贪部门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在纪检监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立案查处我县国土资源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窝案5件6人。

坚决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基层稳定。办案部门主动作为,增强发现职务犯罪能力,深入基层办理群众举报,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立案侦查“两委”干部涉嫌贪污低保救济款、厕改款及挪用公款等案件4件10人,维护了民生和基层稳定,推进了检察机关开展的“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以及全县反腐败斗争。

坚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展预防调查5次,发出检察建议6份,参与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1042件次,实现了群众“零投诉”。组织、邀请县法院、公安局等政法干警以及供电、银行等企业员工近700人到我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应县委组织部的邀请,派员为全县近800名村、社区“两委”干部上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课。开展公职人员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向有关单位发放宣传教育读本,收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官“五进”等活动,进行法制宣传31次,受教育近2000人。同时,我院还结合全县依法治县、创文等工作要求,拓宽警示教育工作思路和载体,联合县司法局在县城完成了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开辟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新阵地。

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落实“两法衔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果。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新信息系统平台操作培训班、进行工作检查和督导等方式,不断提升“两法衔接”工作效能。“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录入案件信息283件(含公安机关已立案的97件),并加强对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行政执法信息的审查。如通过系统平台的监督,促使县环保局将一起污染环境案的涉案人员移送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将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相结合,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案61件104人,非法行医案31件31人,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案20件39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4件4人,保障“美丽惠东建设”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重确保监督工作成效,行政执法机关在移送案件的同时报我院备案41件,我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0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件。向县安监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针对安全管理行业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县安监局制定下发了《通知》,在全县开展电工焊工等特种行业人员专项检查工作。

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提升侦查活动监督成效。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坚守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保障人权,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49份、《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70份、《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217份、《补充侦查决定书》256份、《检察建议书》3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通知撤销案件书》15份。

实施常态化监督机制,提升刑事诉讼监督效果。向法院提出抗诉11件13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15次。及时纠正一起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妨碍司法的行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全县的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排查;成立特赦部分服刑罪犯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对服刑罪犯的监督工作,审查符合特赦条件3人。监督监外执行人员335人(其中缓刑305人,剥夺政治权利17人,暂予监外执行人员6人,假释7人),向县看守所、司法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23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10人。

创新监督方式,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效果。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件,创新检察建议监督方式,扩展对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认真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发出《检察建议书》21份,得到县环保局、林业局等单位的采纳;对法官在一起民事诉讼中违反审判程序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纠正,得到县法院的采纳。我院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方案》,调研走访了11个相关单位,组织、邀请县农业局、水务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参加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推进会。同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普法宣传,到农村集贸市场等地开展“法律赶集”活动,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提供便利。

四、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规范司法行为。2015年,我院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围绕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限制律师权利等八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我院编印了学习手册,分发到每一位检察工作人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及人民监督员征求规范司法意见、建议26条;向内设机构下发《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排查表》,对2014年以来办案部门已办结的2884件案件进行逐项清理、排查,涉及相关案例、事例222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室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不断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自侦案件审查决定逮捕上提一级、“一案三卡”等制度,对自侦案件当事人开展回访调查7件16人次,筑牢执法办案监督防线。加强对办案的监督和把关,检委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66件并形成决定。坚持审录分离,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实时监控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做好阳光检务,加强新媒体建设,检务微信公众平台“惠东检察”开通运行,积极利用“两微一网”发布检察信息动态,提供便民服务,并对涉检舆情和网民提问及时核查答复。对重要工作部署、查处大案要案等及时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2015年,市、县人大常委会就“案件管理”、“两法衔接”等工作来我院调研3次。我院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群体的联系,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座谈并征求意见。

强化案件管理。加强案件和涉案财物审查登记,充分发挥进出关口作用,深化流程监控管理和质量评查,促进依法依规高效办案,全年接收案件3043件,卷宗7519册,送案审核3038件,做到案件管理“零差错”。认真落实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的保障机制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接受案件信息查询1043人次,接待律师阅卷190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902条,法律文书762份,重要案件信息34条。

强化检务保障。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工作顺利完成,购置计算机、检察技术装备和侦查取证设备一批并投入使用,完成了阳光检务大厅建设。按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省特级的标准整理入库文书档案184件,诉讼档案2029卷。对全院资产及财物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对全院干部职工人员信息、人事档案、检察官等级进一步分类、核实和评定,为实现人财物省级统管和顺利推进检察改革打牢基础。司法警察部门配合本院职能部门出警1398人次,实现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为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检务保障。

强化检察宣传及文化建设。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全年检察工作调研、信息、动态被《检察日报》和省、市检察院采用39篇。组织干警参加县运动会、县优秀廉政短信创作等活动,完善图书室和党员活动室建设,丰富检察文化平台,引导检察人员加强身心修养。

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有1个集体和3人次被上级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批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市、县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以及各位代表、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需要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需要创新;审查逮捕和起诉办案质量需要提升;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方式需要完善;服务大局意识需要增强;检察人员工作作风需要改进。以上问题,我院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开启惠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做出努力和贡献。为此,我院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更加有效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继续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服从县委的领导和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准确把握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我县实施“十三五”规划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保驾护航。按照县委“社会治理十大行动”部署,持续推进法治创建、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秩序专项治理、禁毒专项治理等工作,不断提升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水平。主动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严厉打击涉毒、涉黑恶和“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决惩治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等电信网络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依法保护新兴生产力,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加强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促进安全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扎实推进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服务全县依法行政及依法治县工作大局。

三是不断加大反腐防腐力度,更加坚决抓好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坚决查处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基层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职务犯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及“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加大查办力度。紧紧围绕办案强化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积极利用法治文化广场、警示教育基地等平台加强释法说理,促进预防治理,依法反腐,用法防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是切实把握司法改革动向,更加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检察改革任务有序开展,落实到位。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检务公开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自身司法能力和水平。认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直接起诉等多种方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法律文书公开力度,积极适应“微时代”新闻传播规律,增强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加强工作调研与信息反馈,积极探索、借鉴和总结在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及体制改革中的做法,打牢深入实施各项改革的基础。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更加有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深化和巩固“三严三实”教育、规范司法行为整治成果,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来正风肃纪和反对腐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分类建立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边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等领域新知识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的培训,提高依法打击新类型犯罪的能力。

各位代表,在2016年,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坚定信心,认真履职,为惠东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3+2”专项打击行动:“3”指涉毒、涉黑恶和“两抢一盗”三项全省性突出违法犯罪,“2”为各地公安机关针对当地比较突出的治安问题开展自选打击的专项,涉及涉毒、涉食药假、涉非法集资、涉诈骗、涉枪五类犯罪,我市定涉食药假、涉诈骗为自选专项。

2.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2014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到2015年底,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3.检察专网分级保护:我院根据检察机关局域网(检察专网)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建设、完善并实施分等级保护,从而进一步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确保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4.“两违”:违法建设违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