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依法打击犯罪与平安创建相结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力以赴,积极参与禁毒整治。我院检察干警全面强化禁毒责任意识,坚决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雷霆扫毒”等专项整治,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通过内部挖潜、密切捕诉衔接、建立办案“绿色通道”等有效机制,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毒品犯罪,全年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401件564人,同比上升206%和217%;提起公诉278件342人,同比上升181%和214%,上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72件146人。如提前介入侦查取证“雷霆扫毒”“902”特大毒品系列案,从快批捕林某某、邬某某、钟某某等43名犯罪嫌疑人,形成强大的禁毒专项整治高压态势,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
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禁毒教育。我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派员参与禁毒督导检查、专项清查行动近70次;派员指导、参与毒品案评查527件;派出4名检察干警进驻镇村参与各项禁毒工作;派出6名检察干警担任法制副主任深入镇村开展禁毒宣传。院团支部先后到多祝增光小学、多祝中学、县技工学校等9所学校开展禁毒教育辅导讲座13次,警示广大青少年学生远离毒品、远离犯罪。
充分发挥职能,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依法办案,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979件1381人,同比上升20%和17%,经审查,批捕857件1174人;受理审查起诉883件1246人,同比上升19%和20%,经审查,起诉723件952人,移送市检察院和其他检察院审查起诉115件222人。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涉嫌杀人、放火、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案87件111人,起诉70件88人。批捕“两抢一盗”案177件244人,起诉159件230人,批捕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赌博、诈骗等案55件103人,起诉57件104人,有力地惩治了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全面推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信访维稳工作例会制度,提高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水平。全年依法处理各类控告申诉信访87件,其中,举报线索41件,控告申诉来信36件,来访10件。强化人权保障措施,更加注重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统一。适用简易程序案147件,全部派员参与庭审。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办理当事人和解轻微刑事案19件,促使案件双方消除矛盾。对未成年人犯罪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捕未成年人犯罪案8件12人,不起诉3件5人。村(社区)两委换届前,我院指派干警来到稔山等地组织镇、村干部座谈,宣讲换届选举法律法规,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为村(社区)“两委”的顺利换届作出了贡献。
二、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惩腐肃贪力度。全年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案10件22人,查办人数同比上升16%。其中,涉嫌贪污贿赂案5件17人、渎职侵权案5件5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的1件,10万至100万元的3件,100万元以上的2件;正科级干部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6万元。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以及危害生态文明建设职务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17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2人。
更加注重犯罪预防。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县有关单位、镇村和学校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95份,其中182份被采纳,督促了案发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纠正工作偏差。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21批次、预防咨询353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48份;结合办案,进行犯罪案例分析25次,与案发单位召开案件剖析会6次;对S256线多祝至平山段改建工程、S243线灾害防治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参与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15次,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坚持法律监督与维护公平正义相结合,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加大刑事立案监督力度,运用“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平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录入行政处罚信息2379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补充移送备案69件,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0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5件;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15份,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5件。
不断加大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力度。不捕122件207人,不起诉16件24人;成功纠正漏捕11人,追诉漏罪13起。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得到重视和采纳。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向县法院发出量刑建议书369份,其中322份被采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13件,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监督;抗诉4件4人,获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1件1人。
不断加大监管活动监督力度。开展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监外执行人员234人,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监督审查县看守所提请减刑5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其中,纠正减刑不当4人。发出预警超期羁押书面催办通知书9份,全年在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发生。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并办结民事行政申诉案5件,其中,促成当事人和解1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息诉3件。向县法院和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进行违法行为调查3件。我院建议提请抗诉的蔡某某夫妇民事申诉案获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民事诉讼监督成效明显。
四、坚持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相结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能。突出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开展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专项行动和集中整顿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以及严格清查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
提升专业能力。组织检察长、副检察长2人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举办的基层检察长和领导素质技能培训,组织3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县委组织的党纪法纪学习培训,组织11名新任副科级干部参加廉政教育,选派10名业务骨干到高检院、省检察院接受刑事诉讼法培训,组织各业务部门干警参与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网络培训16次,提升了队伍执法能力。全院干警撰写调研文章62篇,1篇被国家级期刊采用,3篇被省级期刊采用,9篇被市、县级期刊采用。
五、坚持改革创新与规范执法相结合,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以案件管理系统管理全院案件和涉案款物的进出,监控办案流程。案件管理科自2013年5月份成立以来,接收案件1341件,送案审核1298件,涉案物入库1786件,出库1775件,接待律师阅卷44次。案件管理改革改变了以往手工登记、收案、分案、统计等效率较低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优化了服务环境,推进了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制约。检委会讨论案件20件并形成决定20份,充分发挥检委会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把关和决策作用。落实“一案三卡”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开展回访调查22人次。对职务犯罪案件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之下,及时报告工作部署和进展。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专门就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认真落实决议和决定。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业务工作,虚心听取意见。
积极推进“两法”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正式实施,给检察执法办案带来了重大影响。我院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两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执法理念,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扩大和公诉人出庭简易程序案等新规定,克服“案多人少”等困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全年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后有3个集体和11人次被省、市检察院记三等功或表彰,还有一批集体和个人受到县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以及各位代表、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3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案件管理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干警对应用系统操作不熟练,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镇(街)检察室工作在服务基层上成效还不明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效能;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存在监督力度欠缺的问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以上问题,我院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全县实施“两步走”战略做出努力和贡献。为此,我院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服务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加强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司法应对;在重大敏感问题上,加强向县委的请示,加强向县人大的报告;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贯彻上级关于推进检察改革的统一部署,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二是扎实履行检察职能。重视执法办案工作,坚决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打击侵害农民权益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等环节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感。建设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三是有效提高案件管理规范化水平。重点强化对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案件管理人员的指导培训,对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公应用系统的应用能力。
四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开展好教育活动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抓实,明确责任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发动全体干警认真积极参与,坚持统筹兼顾,做到检察业务工作和教育实践活动两手抓,两促进。
五是努力推进镇(街)检察室工作。以3个镇(街)检察室为阵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发挥好镇(街)检察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积极开展预防、法制宣传、控申接访等涉农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振奋精神,充分履职,扎实工作,为推进惠东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
报告中相关术语解释
1.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为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惩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院加强了对法律宣讲工作的领导,于2013年3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由检察长担任宣讲团团长,一名副检察长及一名党组成员担任副团长,将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具有较深政策法律理论功底的检察干警作为宣讲团成员,并结合检察官开展“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设定宣讲课题,宣传法律、检察业务、阳光检务等,加强了宣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集中整顿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我院制定了《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的工作方案》,从2013年2月底到8月集中开展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2006年,高检院决定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录入1997年以来经人民法院裁判的行贿受贿犯罪案件的档案。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查询结果供个人和单位进行商业活动时参考。
4.“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平台: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系统平台,是指运用专业软件设备,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资源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该平台实现了案件的执法信息录入、执法动态的交流和业务咨询、案件信息的流程跟踪和监控。有利于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整体合力,提升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工作成效,对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
5.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即案件集中管理,指检察机关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坚持和完善业务部门自我管理的基础上,依托信息化平台,由案件管理部门(我院为案件管理科)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职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
6.镇(街)检察室: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基层检察院在辖区中心镇街设立派出检察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接收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2)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开展职务犯罪预防;(4)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5)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6)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7)派出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县编委于2013年5月批复我院同意设立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稔山、黄埠、多祝等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