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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3-02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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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9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8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市委第五巡察组监督指导下,以“不拖延、不推诿、不护短、不回避”的态度,将“人、事、因、制”作为整改关键,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院党组认真研究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反馈问题,将巡察整改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统筹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保整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不等不靠、立行立改”的态度,与班子成员一同抓好自身整改和各项工作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聚焦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责任到人,着力从源头上、根本上进行整改。

        (三)压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单位派员监督指导,院领导班子对照反馈问题,刀刃向内,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检视问题、反思不足、压实责任、推动整改的再一次动员部署。通过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提升干警整改自觉性,并与业务紧密结合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案流程,提升案件质效,以整改促发展促规范。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立足全局统筹推进政治和业务建设能力方面

        1.政治机关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院党组成员学习“第一议题”后,均结合分管工作,研究落实举措。各支部学习“第一议题”后,均组织党员谈学习心得,支部书记结合部门工作,谈贯彻落实举措。制定并严格对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结合实际增加学习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加强自学,在集中学习环节,班子成员均撰写了个人发言提纲并作发言。充分发挥共青团群团组织作用,举办了“薪火传初心,担当启新程”退休干部与青年干部座谈会,邀请心理医学专家授课,为干警科学舒压。

        二是制定《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提升决策质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做好会前报告和会后报备工作。规范决策流程,院党组加强了会前酝酿,严格落实了人事议题回避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并对决议事项加强了跟踪问效,确保党组决策的权威性。

        三是加强党组谋划部署。2025年,全院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等案件3833件。院党组通过听取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研讨分析近三年来行政执法领域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扩大监督范围。围绕平安建设重点治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清单,明确各部门开展工作的具体内容,确保工作有序推动,成效明显。加强醉驾治理,联合县公安局、中国移动惠东公司发送拒绝酒驾醉驾的短信提示约20万条,并在大岭街道、稔山镇等人流密集场所发放宣传单,普及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及法律责任。组织被不起诉人签署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并开展训诫,从源头上减少再犯可能。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驻点村、校园开展禁毒法治宣传,织密禁毒防控网。针对我县山区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情况,提请县委政法委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强化源头治理。

        2.机关党委履职情况

        一是全体机关党委委员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参加党务工作能力提升培训,重温各项工作知识。建立了委员挂钩联系支部机制,制定了《党建工作检查清单》,挂钩委员每季度对挂钩支部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二是每月制发组织生活通知单,机关党委委员挂点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加强政治引领,统筹对非党员干警进行一次完整摸排,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大力发动优秀干警向党组织靠拢。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作用,加强党建网络阵地建设。推动“检蕴山海”党建与业务融合建设,结合“基层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惠东发展大局和检察重点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铠甲护卫”“铠甲护未”“铠甲护蔚”三位一体特色业务矩阵运行顺畅。

        3.支部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四强”党支部建设,开展机关党建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四强”党支部创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邀请县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走进本院授课,进一步强化支部书记与党务工作者党务综合能力。

        二是建立了委员挂钩联系支部机制,制定了《党建工作检查清单》,各党委委员每季度对挂钩支部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印发组织生活会流程及会议记录填写规范,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把谈心谈话作为掌握干警思想工作重要抓手,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33人次,均谈了工作、思想、纪律等情况。

        4.干部任用管理情况

        一是有关人员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政治部主任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把关,加强对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结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织班子成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制度进行学习,切实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

        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等形式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院党组成员及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和规范意识进一步提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交流轮岗和干部分类管理工作,对新提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

        三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已建立并动态更新职务职级职数台账,全面掌握编制数、核定职数、已配职数、空缺职数及符合条件人员等情况。积极打通职务任免和职级晋升通道,主动加强与县委、县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综合考量干部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与资历贡献,向县委、县委组织部积极推荐优秀干部。发挥职级晋升正向激励作用,2025年已晋升年轻公务员职级4人,其中3人为首次晋升职级。

        (二)关于构建“四大检察”均衡高质量发展格局方面

        1.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建立退查、延期案件报备机制,检察官认为案件需要退查或延期的,需先报备理由并填好退查、延期案件登记表,规范退查、延期工作。加强期限管理,提升办案效率。定期排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企业权益犯罪案件办理时间较长的案件,并督促办案组在不影响办案质量的情况下尽快审结案件。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召开部门会议学习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典型案例,并对证据固定、侵权商品认定、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证明等方向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升办案质效。

        二是组织检察干警到高新企业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负责人、研发人员讲解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及侵权救济途径。联合镇政府、消防大队等单位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讲解知识产权中商标权的概念、类型、重要性以及企业在商标权中常见的风险点等,并强调企业既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成果,也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树立守法经营意识。2025年共联系企业40余家,派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份。

        三是召开部门会议学习优秀的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权益犯罪案件的检察建议,提出检察建议不仅要具备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用词准确等基本要素,更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收集关于侵犯商标权的鞋类案件情况,从犯罪地点、犯罪手段、侵权对象等方面总结规律。近期将向有关单位制发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四是发挥检察室“前哨”作用,重点围绕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职能开展相关法律监督工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案件共27件。组织17个检察官办案组以随驻方式入驻镇(街)综治中心,建立双向联络机制,实现检察服务镇(街)全覆盖,开展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全流程高效流转。2025年以来,院领导及办案检察官在全县各乡镇综治中心共接访30批次45人次,带案下访11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发案趋势及特点,制定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稔山镇、多祝镇、黄埠镇广场等,对街道、乡镇开展巡回普法4场,受众超3000人。

        五是提请县委政法委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督促成员单位及时录入案件并更新办案节点,健全沟通协作和衔接机制,并督促公安机关对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及时更新流程节点。

        2.司法为民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检护民生,加强与博罗县人民法院沟通,通过座谈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合作备忘录》落地生效。将送法进企业、进社区与主题党日、座谈交流等活动有机融合,有效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如2025年5月,前往太平岭核电站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于2025年12月与惠州市检察院、惠州海警局及惠州海警局惠东工作站等部门开展主题党日暨增殖放流活动。扎实开展社区团购监管、生鲜灯问题整治等食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并制发检察建议8份,依法起诉销售假药行为人4人。

        二是针对重大信访案件及重复信访案件召开专题研判分析会,做实重复信访案件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提高信访案件精准受理分流工作水平,组织控申部门全体人员加强控告申诉等信访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深化案件受理法治化,提高部门全体人员的接访水平。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提示各检察官提高办案风险意识,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制定风险预案,提前做好释法说理及矛盾风险隐患预防工作,做实源头治理。制定《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机制》,并组织全院检察官加强对该机制的学习。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开展听证,做实“应听尽听”,提高听证率。防范“信箱式”履职,落实信访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流转至各业务部门的信访件强化办理跟踪机制,加强对个案、类案反向审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漏洞形成改进和防范措施,并向承办部门制发提示函。

        三是院党组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发案趋势及特点开展专题研判,把握案件规律后审议通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推进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实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8.18%。针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全面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深化犯罪预防与法治教育,联合县委政法委、平山街道打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开展“开学第一课”“假前法治课”“暑期巡讲”等系列普法活动,深入学校、社区普法57场次,受众达5万余人次。提升家庭教育能力,联合县妇联等部门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法治与家庭教育指导,提升法律意识,增强监护能力。针对家庭教育缺失的家庭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共68份;对“甩手家长”开展入户走访,通过专门指导,化解家庭矛盾。持续优化和提升“归航工程”帮教工作。将涉案未成年人纳入帮教对象,联合县公安局举办“情暖双节 与法同行”等活动,推动“归航工程”与“五月工程”衔接。加强刑事执行阶段的预防矫治教育。联合看守所、司法局针对在押未成年人及社矫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推进“党建+未检”社区服务站深度融合,党员下基层服务群众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度融合,打造“检社党建联动预防体系”。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强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对案件发现的遭受侵害或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并协同民政、妇联等部门开展救助。

        3.刑事检察情况

        一是针对案件量较多以及证据把握有难度的罪名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检察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帮助解决复杂案件中的争议焦点,提升办案能力。用深用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决策辅助、学习研究的作用。2025年8月以来,已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117件。检察官围绕案件证据、争议焦点、事实认定三个维度深入剖析案件,为案件精准研判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组织刑事部门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社会危险性评估相关文件,提高办案人员判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能力,既能防止对高风险人员的漏捕,保障社会安全,又能避免对低风险人员的过度羁押,推动非羁押措施的合理适用。发挥制度优势,要求全体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释法说理,提高犯罪嫌疑人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三是召开部门会议学习案件质量重点评查情况通报,加强业务学习。建立每月变更起诉案件工作台账,由承办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召开季度检察官联席会议评查变更起诉案件,针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变更起诉原因等方面分析讨论。运用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的刑事审判监督模型开展线索排查,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进行监督。对前五年刑事抗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撤回抗诉的原因,提高抗诉精准度,2025年撤回抗诉率同比下降58.3%。利用案件评查机制,要求评查人对起诉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反向促使承办人提升公诉出庭履职能力,自巡察以来共评查一审公诉案件52件。

        四是与惠东县公安局联签《惠东县人民检察院 惠东县公安局关于检察机关介入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提前介入的案件范围和介入时间,定期互相通报工作情况。从个案纠违到类案监督,梳理归纳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同类违法问题,2025年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4份。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对监督立案的案件及时跟进,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并及时移送审查。召开部门会议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对相关案件开展风险评估,适时制定预案,并由分管领导带头接访进行释法说理。检察听证情况,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强化“应听尽听”要求的落实,安排专人动态管理新上线的检察听证系统,并针对听证程序等跟进指导。

        4.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情况

        一是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由此前的被动受案审查转为主动排查,每月定期向本院案管部门获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案件清单,并向看守所调取相关在押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对于需要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的案件,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报送,督促其在案件侦查终结前依法将相关文书报送本院,确保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监督没有遗漏。

        二是财产刑执行监督落实情况。财产刑执行监督的深度与广度进一步提高。除定期核查移送执行和执行立案等程序性问题外,通过抽查调阅财产刑执行案件卷宗材料的方式,核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顺序不当等损害当事人权益的实体问题。对发现的违法情形,根据情节轻重相应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监督意见书,以多种形式对财产刑执行不当进行监督。

        三是社区矫正监督前置和强化全流程监督。从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切入,监督社矫机关做好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统一评估标准。督促社矫机构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别、个性化监管和教育帮扶,开展普法宣讲活动,降低脱管漏管和再犯罪风险。建立常态化实地监督机制,丰富实地核查手段。对本县所有司法所进行下沉式监督,除查阅台账外,通过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小组成员的谈话交流,实地查访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场所,查阅电子定位系统、请销假档案等手段,加大对脱管漏管核查力度。丰富对社矫对象违法情形的核查方式,对矫正机关提请撤销缓刑的案件,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走访、当面听取社矫对象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深入调查。

        5.民事检察监督情况

        一是2025年,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职责,以提升监督质效为核心,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导向,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审结6件,作出监督决定5件,监督率为83.33%。

        二是主动对接公安机关深挖案源,提升线索成案率。2025年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对移送公安机关的虚假诉讼犯罪线索及时跟进,督促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4人。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签《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相关经验被惠州政法、正义网、检察日报转载。灵活运用新媒体阵地,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宣传。2025年11月,与市检察院联合制作了虚假诉讼宣传漫画,并在惠州检察、惠东检察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2025年12月,联合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在县南湖公园开展虚假诉讼宣传,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

        三是聚焦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主动与妇联、社区、人社等部门对接,建立互联互通机制,拓宽老年人及妇女儿童保护等案件线索来源。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弱势群体维权意识,成功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2件,其中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支持起诉案件13件。注重协同履职,建章立制促进长效治理。与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共同制定《关于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理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凝聚打击欠薪、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工作合力。

        6.行政检察监督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党组的统领作用以及检委会重大业务工作的审议决策作用。2025年10月,围绕行政检察业务工作遇到的问题,院党组专题听取近三年工作情况,并作出部署。充分发挥业务尖子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本院全省“检察业务尖子”“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检察官”的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完成行政检察专业办案团队的组建工作。2025年,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61件。

        二是组织行政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实现“学用结合”。制定《惠东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监督方案》,制发督促规范执法检察建议3份。将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拟作出监督决定的案件纳入全流程管理案件范围,提升办案质效。严格规范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精准把握“当罚”和“需罚”界限,既杜绝“不刑不罚”,又避免过度移送。坚持“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的前提,严格把握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范围,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与博罗法院开展会商,围绕惠东行政执法案件出现的程序性和实体性问题进行探讨,重点研究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促进溯源治理。立足惠东实际,按照《惠东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监督方案》扎实开展惠东县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监督活动。梳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发现的相关行政部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发函提醒、跟进监督等方式,推动整改,提高反向衔接工作质效。对近3年来行政执法领域出现的问题,研讨分析,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7.公益诉讼监督情况

        一是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一批生态损害较轻的非法捕捞案件,依法不提起诉讼,牵头组织涉案人员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切实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强化检察履职延伸,聚焦办案中发现的海洋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梳理问题症结,形成专题报告提交本院检委会讨论,并将该报告上报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同时呈送县委,助力完善海洋监管体系。

        二是加强学习,因地制宜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领域开展专项工作,注重研究和办理新领域案件。结合惠东县情,重点关注食品、农产品、药品等老百姓关注的领域,办理了一批食品安全领域案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积极稳妥推进新领域案件办理,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促使行政机关对文物进行全面修缮;针对部分镇街室外健身器材存在损坏、零部件缺失、超安全使用年限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建全常态化维护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严格按照《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办理案件,规范送达《立案决定书》等文书。从严把好案件质量关,通过实地走访、网上查询、与被监督机关座谈交流等方式落实“回头看”,对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如实评估整改情况,确保监督闭环。

        8.案件评查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上级院制发的评查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评查与检查的标准、程序和等次评定要求,促进检察官在日常评查工作中学用结合,不断提高评查质量。

        二是进一步扩大案件评查覆盖面,2025年以来开展常规评查170件,新增刑事执行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评查案件类型。

        三是加强评查结果运用,定期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报请检委会审议并通报政治部,作为检察官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推进“管案”与“管人”相衔接。

        (三)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内控监督机制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下半年任务安排”,进一步拧紧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条”。在派驻纪检组指导下,制定《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权运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检察院要求和检察岗位职责,严格排查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院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最高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要求班子成员将抓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并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及对照检查材料当中,由党组书记督促落实。完善“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将抓从严管党治检举措列入党支部书记日常述职和年度述职必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修订完善《惠东县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将司法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岗位风险等要求纳入谈话要求中。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33人次,均谈工作、谈思想、谈纪律等,提升了谈心谈话的质效。

        2.监督履职情况

        机关纪委组织学习了《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日常监督的工作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夯实履职基础。制定《机关纪委监督事项清单》,明确监督范围,强化日常监督。制定《惠东县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从严加强和规范考勤管理工作。

        3.派驻“探头”落实情况

        派驻纪监组督促惠东检察院党组梳理近三年信访举报、审计问题及典型案例,对检察领域的高风险环节形成防控清单,建立动态调整防控清单的机制。派驻纪监组已初步建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分类督办机制。根据问题性质、影响程度和风险等级,细化了“即时督办、限期整改、日常提醒”三种处置方式的适用情形和流程,通过分类处置,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恰当的处理,立足好派驻纪监组监督执纪的本职定位,充分利用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提升对司法干警的监督力度与温度。

        4.内控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省、市检察机关最新内控制度等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已采购了资产出入库管理软件,采取到货即登记、领用即登记、物品分类登记等手段,加强对资产出入库的管理。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认真做好工程前期规划、施工图测绘和工程量计算等工作,严格按照同一工程量清单公开邀请有资质的供应商报价,规范选取施工单位并做好各项预结算工作。

        三是规范合同审批把关。制定“合同订立审批表”,实行合同审批制度。明确合同授权签订领导。由单位负责人统一授权分管财务的副检察长对外签订合同,并签署了年度《合同签字授权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质保金预留事项。

        5.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一是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强化方案制定和党组会审议,抓实执行管控,为每笔拨付经费建立独立台账,记录支出用途、票据编号等信息,做到流程规范、闭环管理。

        二是进一步提升“厉行节约”意识。通过发布通知、在粤政易工作群发布“每日一学”的方式,加强全体人员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惠东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的学习,要求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科学统筹办公资源使用。进一步规范出差伙食补助报销,向全院发出《关于规范报销出差伙食补助的提示》,明确伙食补助报销条件。

        三是扎实开展政策规定学习,已通过发布通知、在粤政易工作群发布“每日一学”的方式,加强班子成员和办公室、政治部、工会等有关人员对《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财经制度的学习,提升规范经费开支意识。

        6.加强采购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和落实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机制,全院采购项目档案已集中由办公室管理。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培训,已组织负责政府采购人员开展学习,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

        二是已制定《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各班子成员已加强了对该制度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量。凡涉“三重一大”事项均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党组会议,做好会前报告和会后报备工作。

        三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工作手册(试行)》,已成立采购工作小组作为我院采购工作的办事机构,做好采购项目讨论研究及采购方式或供应商确定等工作,规范采购管理。组织采购工作小组加强对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落实各项采购规定。

        (四)关于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方面

        1.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情况

        一是围绕“四强”党支部建设,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机关党建专题学习。2025年11月,邀请县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走进本院授课,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与党务工作者能力,强化工作规范性。

        二是建立了委员挂钩联系支部机制,制定了《党建工作检查清单》,挂钩委员适时列席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日常的“三会一课”,各党委委员每季度对挂钩支部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并制定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下半年任务安排”,进一步拧紧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条”。各班子成员积极履行职责,已在年终对所分管领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和督促。

        3.考勤制度落实情况

        制定了《惠东县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从严加强和规范考勤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政治建设重要性,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起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思想共识。

        (二)强化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院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推进整改工作。始终秉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评估和“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对于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标本兼治、不留死角。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整改成效。院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惠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自身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99827;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三利三巷1号;电子邮箱jianchayuan@huidong.gov.cn。




中共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