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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告+增殖放流 守护海洋生态资源
时间:2024-06-05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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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护海洋资源,推动涉海轻型刑事犯罪治理,近日,惠东县检察院在平海镇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暨“增殖放流”活动,惠州海警局、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及渔民代表等参加了活动。

2023年8月和9月,林某和李某某因在惠东禁渔区海域使用禁用的捕捞工具进行捕捞作业被执法人员查获,其2人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罪。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林某和李某某2人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犯罪情节轻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2024年5月,县检察院对2人召开了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5月下旬,县检察院依法对2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及开展公开宣告,并对其进行训诫教育。林某和李某某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表示愿意通过增殖放流方式修复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在检察机关、海警及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林某和李某某将自行购买的鱼苗放流入海,表明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严守法律法规,不再做非法捕捞的事情。

在公开宣告现场,检察官及海警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宣传,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非法捕捞类犯罪案件以案释法,详细介绍“四禁”——禁渔期、禁渔区、禁用工具和禁用方式的具体内容,深化沿海乡镇渔民对合法捕捞的认识,呼吁广大渔民依法进行捕捞作业,共同保护生态资源。

接下来,惠东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能动履职,强化检警协作,共同推动轻罪治理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及作用发挥,通过高质效办案实现涉海洋刑事轻罪案件从“治罪”向“治理”的转变,助推社会综合治理。

(供稿:第一检察部 肖嘉丽 第二检察部 方灿键)